煤矿事故反弹的直观体现:百万吨死亡人数上升23.7%

来源:煤炭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4-03-05

       近两年来,全国煤矿事故反弹趋势明显,已经成为了业内的普遍共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7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也曾指出,2023年以来,全国矿山事故起数下降13%,其中非煤矿山事故总量继续下降,但煤矿事故反弹。然而一直未能有官方数据来直观的体现这一情况。

       2024年2月2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21242人,比上年下降4.7%;但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0.094人,上升23.7%。

       事实上,煤矿事故反弹的趋势在2022年就已经初见端倪了。中煤协之前公布的数据显示,近十年来,我国煤矿实现了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四个大幅下降”。自2018年开始,我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降至0.1以内,2021年达到最低点0.044。但这一数字在2022年稍有反弹,回升至0.054,当年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168起,死亡245人。

       很显然,进入2023年后,反弹趋势更加明显了。而“上升23.7%”估计也是按照修正过的数据计算得出的,也就是说2022年的百万吨死亡人数或远高于0.054。如果按照2023年的0.094倒推,2022年的百万吨死亡人数为0.071。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2023年7月2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还介绍到,2023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在全国矿山部署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截止发布会召开之时,纳入整治范围的3110处煤矿已全部完成隐患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21.3万余条,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817条,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9.8万项。

       也就是说,平均一处煤矿就被发现了68条隐患,重大隐患两处煤矿中就有至少1条,可见煤矿安全生产中的漏洞几乎可以说是无处不在了。

       从发生的煤矿事故来看,近年来,煤矿生产中易发生的事故种类随着煤矿开采技术的进步而变化。从重特大事故看,发生较多或伤亡较大的事故仍然是瓦斯事故,包括煤与瓦斯突出和瓦斯爆炸,其次是煤矿火灾、顶板坍塌和突水事故。从一般事故和较大事故看,原因主要是机械伤害和顶板事故。

       近年来,尽管智能化等新技术在煤矿生产中的全面推广和应用,大幅提高了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但技术永远取代不了人。对于安全生产而言,尤其如此,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周德昶曾指出,据统计,90%以上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都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直接关系。

       有业内专家曾介绍,当前,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大危险源防治方面,无论是技术装备还是管理措施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个人安全行为规范仍然存在一定漏洞。相关部门对煤矿安全的监管和检查往往注重对重大危险源防治措施的监管,而对个人不安全行为的监管一直相对较弱。但预防一般和较大事故就是要从全员安全责任落实和个人不安全行为纠正着手。

      上述背景也正是《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正式出台的契机。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条例》,旨在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条例》是煤矿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部基础主干法规,全面总结了近年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是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立法成果,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影响深远。《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全面规范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管监察职责,对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意义。

       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条例》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严格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两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一方面,《条例》明确了煤矿上级企业的职责,要求煤矿企业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管理,定期对所属煤矿进行安全检查,从法规上第一次明确了煤矿企业和煤矿的关系。《条例》强化了煤矿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生产、关闭等“全链条”安全管理;对煤矿企业安全制度、组织机构、人员职责、教育培训、劳动待遇保障、安全设施和设备、危险作业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规范;细化了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了企业违法成本,夯实了企业主体责任。

       同时,只有加强煤矿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教育,帮助他们提升安全意识,培养安全习惯,才能真正筑牢安全底线,夯实安全责任,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因此,《条例》还首次从法规层面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应当配备“五职”矿长,即懂安全生产技术的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和专门灾害防治机构,真正让“明白人”开矿、办矿,提升企业自主管理能力。

       总之,安全无小事,尤其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能源保供中担当首要重任的煤炭业,更应立足长远,从细节处出发,预防事故的发生。而企业的安全生产也是煤炭业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托。

              作者: 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