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煤炭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4-02-01
央广网北京2月1日消息(记者陈锐海)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2月1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我国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共查处煤矿重大隐患2269条、非煤矿山重大隐患1万2千余条,同比分别增加51.3%、203%,着力消除了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了一批违法行为。但从近段时期矿山重大事故暴露的问题看,重大事故隐患存量依然较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然多发。2023年,有关部门将持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一是压实打非治违责任。推动各地和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两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隐蔽采掘工作面、整合技改期间偷采、拆除破坏监控设施设备等故意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发现的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及时移送自然资源、公安、供电等部门处理。
二是精准开展检查执法。督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盯紧重点县(市、区)、重点企业,聚焦安全风险突出、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要害岗位和重点设施进行检查。建立企业重大隐患追责机制,特别是聚焦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是持续开展明查暗访。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矿山一线,检查真情况、发现真问题。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要通报约谈曝光,推动地方和企业安全责任落实到一线和安全生产的末梢。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将聚焦关键时段节点,持续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异地监察执法检查。
四是强化举报核查力度。持续拓宽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并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地举报核查情况。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