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绿提质双提升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厚植美丽山西生态根基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造林绿化工作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当前和今后全省上下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久久为功厚植美丽山西生态根基的重要指导性文件。12月2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科学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森林面积不断增长,森林质量逐步提升,绿色版图不断充实,生态底色更加厚实。目前,全省可造林规划用地实现基本绿化,但森林覆盖水平和森林质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对此,省委、省政府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十四五”全省森林覆盖率五年再提高2.5个百分点的目标任务,以加快美丽山西建设、久久为功擦亮生态底色为出发点,突出增面积、提质量两条主线,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的主攻方向和实现路径,经省委、省政府审议,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意见》。

  《意见》提出一个目标、六大行动、五项措施。一个目标:要围绕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十四五”期间实现年均增长0.5个百分点,力争达到年均增长0.6个百分点,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2.60%,可比口径由23.57%提高到26%以上;力争到203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4.90%,可比口径由26%提高到28.30%。六大行动分别为:实施精准扩林行动,在统筹实施国省重点工程的基础上,加强未成林抚育管护,促进未成林地达到成林标准;实施重点补林行动,促进疏林地提质增效,分类落实补植措施,促进疏林地尽快成林;实施科学改林行动,推动灌木林改造提升,合理扩展绿化空间,有效增加森林面积;实施持续营林行动,大力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提高森林蓄积量、提升森林碳汇功能、增加林产品供给能力;实施依法护林行动,巩固绿化成果,防止森林资源逆转;实施创新活林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将林草生态保护修复融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增覆盖与增收益互促双赢。五项措施分别为:加强组织领导,将林地保有量、最低新增成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统筹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林业资金增长机制,扩宽资金筹措渠道;强化科技支撑,实现科技带动、创新驱动;强化监测保障,提高森林资源监测的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严格督查考核,纳入林长制考核评价指标,充分发挥林长制激励导向作用。

  森林覆盖率是森林面积与国土面积的百分比,郁闭度不达标的新造林地不能作为森林计入森林覆盖率。因此,《意见》提出森林覆盖率“可比口径”目标。这是我省基于全省森林资源年度清查结果“纵向沿革”与国家林草生态综合监测体系“横向对比”提出的。二者指标同步、目标同向、增幅同频,有利于前后衔接、上下贯通、指标对应,有利于提振信心、增强干劲、统筹发展。

  目前,增加森林面积、提升森林覆盖率已从大规模造林转向精细化补林的新阶段。我省以国土“三调”成果为底板,坚持“落地上图、按图施工”的精准补绿措施,强化“先造后封、造后必封”的精准管护手段,充分挖掘现有林地范围内未成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的成林潜力。依托三北工程、“双重”工程、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等国家、省级林业重点工程,不断增加森林后备资源,同步实施未成林抚育管护工程,深入落实《山西省禁牧轮牧休牧条例》,推进新造林地有效增加、未成林地有序成林;根据疏林地现状和分布特点,分类确定补植补造措施;科学研判,针对年均降水量400mm以上地区,在避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科学选择割灌方式、改培树种、改造模式,将适宜改造的灌木林地逐步改造成乔灌混交林,培育稳定健康优质的森林资源。

  《意见》将森林抚育作为提高森林质量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深入部署推进。我省将稳步推进大规模森林抚育工程建设,每年抚育森林100万亩以上,不断增加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碳汇功能、增强林产品供给能力;健全完善以森林经营规划、方案为基础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制度体系,推进森林经营法治化建设,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推动森林可持续经营与森林旅游康养深度融合,大力探索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发展新路径,完善健全“批管建用”配套机制,倾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市场主体投资投劳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和森林经营工程建设,不断汇聚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林业、走进森林、参与经营的思想共识和行动合力。

  有效提升森林面积和质量需要凝聚各方力量,统筹推进落实。《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履行森林覆盖率增长的主体责任,各级总林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科技支撑、监测保障、督查考核等一系列保障举措。今后,我省将深入分析研判森林资源现状,以精准的林草监测成果保障各项营造林任务的精细分解落实。深化实化林长制改革,制定林长巡林计划,压实造林护林责任,推动林长制法治化建设。将造林绿化工作纳入林长制年度考核范畴,充分发挥林长制激励导向作用,每年对林长制成效明显、重点工作突出的地区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为建设美丽山西、厚植生态底色贡献新的更大的力量。(张丽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