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煤炭资讯网 发布时间:2022-12-31
我的钢铁网称,财政部12月29日消息,自2023年4月1日起,恢复实施煤炭最惠国税率3%-6%不等。其中对于未制成型的无烟煤、炼焦煤、未制成型的褐煤、制成型的褐煤实施税率为3%,对于未制成型的其他烟煤实施税率为6%,未制成型的其他煤和煤砖、煤球及用煤制成的类似固体燃料实施税率5%。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调整煤炭进口关税的公告。为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推进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对煤炭实施税率为零的进口暂定税率。
从进口国别和煤种来看,从受益较大的俄罗斯、蒙古国、美国及加拿大等国,恢复对于该国的增收关税,其成本相应得到增加,预计成本增加在60-70元/吨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