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家煤矿因发生死亡安全事故被责令停产整顿

来源:中国煤炭资源网 发布时间:2022-11-16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15日消息,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霍州煤电集团洪洞亿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3家煤矿因发生死亡安全事故被责令停产整顿。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停产整顿的通知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 年11月11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 号),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从即日起停止生产按规定进行整顿。由你局负责落实,并派驻 2 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整顿期间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二、撤销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沙曲一号煤矿一级标准化等级。

       三、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四、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 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请你局按以上决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1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


晋中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 号),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停止生产按规定进行整顿。由你局负责落实,并派驻 2 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整顿期间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二、撤销山西寿阳潞阳长榆河煤业有限公司一级标准化等级。

       三、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四、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 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请你局按以上决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霍州煤电集团洪洞亿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停产整顿的通知


临汾市应急管理局(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霍州煤电集团洪洞亿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 号),现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霍州煤电集团洪洞亿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从即日起停止生产按规定进行整顿。由你局负责落实,并派驻 2 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整顿期间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二、撤销霍州煤电集团洪洞亿隆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级标准化等级。

       三、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四、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 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请你局按以上决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4日